顯示具有 關於社會,我所知的二三事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關於社會,我所知的二三事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5年12月4日 星期五

Reasonable Nonsense 33 你所期望的司法尊嚴

【本系列文章基於 Infinite monkey theorem 創作而成,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依據「無罪推定原則」,若要定罪,罪證必須「超越合理懷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超越,則可判有罪,反之,則必須判無罪。其意義在於避免冤獄之發生——寧縱放一百,毋錯抓一人。

很奇怪的事

最近因為頂新一案,常見人談論所謂「無罪推定原則」,無罪推定原則的精神在於避免冤案之發生——寧縱放一百,毋錯抓一人。此原則被視為保障刑事人權之圭臬,而不認同此原則者則往往被譏為只有落後人權觀念之「包公時代」的人。

2015年11月21日 星期六

2015年1月28日 星期三

Reasonable Nonsense 28 道德戰士

【本系列文章基於 Infinite monkey theorem 創作而成,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道德高尚的人有何資格指責他人的不道德?」他說。

「??」我困惑地搔頭。

「有些人因為有錢,就鼓吹金錢至上。有些人學識淵博,就鼓吹知識至上。有些人筋骨強健,就鼓吹拳頭至上。這種鼓吹,其目的不在於金錢、知識、拳頭本身給人帶來的好處,而純是因為自己已經立於該領域的高處,而意欲將社會導向對他有利的方向。

一個道德無瑕的人揮舉著道德的大旗,不斷的挑起各種道德議題,除了圖利自己,也是對道德弱勢者的一種霸凌。自己游泳技術高超,就放水進來「餌魚」大家,還說:『在同樣的道德標準面前,我們都公平。』

真正有資格指責他人不道德的人,是那些道德低下、素行不良的人。在道德的場域上,他們無疑是最弱勢的一群。然而如果他們卻願意跳進此一道德叢林中以自身弱小的身軀與各種道德的大怪獸進行搏鬥,那就是一種真正的勇氣——勇氣,並不是強者對於恐懼的無感,而是弱者挾帶著壓倒性的恐懼而能繼續前行的能力。」

2014年5月12日 星期一

Reasonable Nonsense 27 樣態壓倒一切

【本系列文章基於 Infinite monkey theorem 創作而成,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http://www.politicalcompass.org/printablegraph?ec=-7.75&soc=-2.56

似乎不是一個很準的測驗,但無論如何,樣態壓倒一切。重點不在於過程中採取了什麼樣的行動,導致了什麼樣的結果——因果在複雜的事情中總是難以釐清的,而在於我們是否像是跳舞機式的,在每個時間點上擺出了正確的樣態。

2013年4月4日 星期四

Reasonable Nonsense 26 婚姻大法官

【本系列文章基於 Infinite monkey theorem 創作而成,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同性相愛可以結婚,兄妹相戀卻無法在一起。

你說怎麼可以將同性戀與亂倫相提並論。他說愛怎麼不能相提並論。你問他:如果法律只容許你和同性的人結婚,你接受嗎?他說不。他問你:如果你和一個人相愛,法律卻不容許你和他結婚,你接受嗎?你說可以,天涯何處無芳草。

2011年11月15日 星期二

Reasonable Nonsense 24 台大校慶

今天,李校長在媒體前表示:「他們用意良善,但是做法不當。」

可我卻從中感到一種強大的違和感:用意良善?做法不當?

2011年7月31日 星期日

Reasonable Nonsense 21 我的大哥不可能這麼可愛

【本系列文章基於 Infinite monkey theorem 創作而成,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2009年的5月11日,第一次去台北看守所會見邱和順,那是我第一次踏進監獄,緊張在所難免,但看到和順靦腆的笑容,因不好意思而一直抓頭的模樣,心裡暗暗覺得,這個傳說中的大哥,真實面目怎麼這麼可愛?」

評:我的大哥不可能這麼可愛!

2011年6月16日 星期四

Reasonable Nonsense 17 我支持廢死的十項理由

【在一段時間之前就有了這樣的想法,但畢竟要從繁若星辰的千百項原因中挑出寥若晨星的十項理由誠屬不易,故遲遲無法將此文整理出來。現在總算有機會將他公諸世人,不亦快哉!】

全文於GOOGLE閱覽

2011年2月2日 星期三

Reasonable Nonsense 5 國慶已死

【本系列文章基於 Infinite monkey theorem 創作而成,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1997年,8月13日,一位青年才俊的隕落。

這也註定了未來十年間台灣經濟的中衰、而後一蹶不振、終至整個中華民國的敗亡。

嗚呼國慶!哀哉國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