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1日 星期三

Reasonable Nonsense 31 人生

【本系列文章基於 Infinite monkey theorem 創作而成,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在經歷了無數次的爭執與互相傷害之後,他和她之間,迎來了最終的和解。

時隔五年,輾轉一圈,一切再度回到原點。在他緩緩地對她訴說著自己的痛苦,以及他是如何地感到抱歉的同時,他彷彿進入了一個全新的境界。曾經屬於彼此的喜怒哀樂,他終於能夠獨自地承接下來。他明白他深愛著她,因為她是這樣的她。但正因為她是這樣的她,他決定放手,然後道別。

而在道別的那一刻,艷陽高照,海闊天空。

只是故事中沒有說的是,在往後每年的跨年夜裡,她所接到的那通不出聲的匿名電話,正是他打的。

每年他打完這通電話,他便用力的把手往牆敲出血來,對自己怒吼,他不知道為何他要做這樣的事,但又無法克制。回想起那一天的那個時候,他心中所滿溢的那種深刻的情緒,他不禁懷疑,那樣的情緒的意義究竟是什麼?

他曾經以為的深刻的東西,理解、包容與絕對的愛,那些在當下深深烙印在心中的東西,最後卻顯得淺得不能再淺。實際上在多數時間支配著他的,是孤獨、佔有、與強烈的自我憎惡。

美麗而又殘酷,尊貴而又卑下,獲得而又同時失去,這不就是人生之所以有意義的全部嗎?

於是我對他說道:「對於這些事情,或許有人會指責你,也或許有人不會。但這都並不重要,因為——你謳歌了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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