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 星期五

Reasonable Nonsense 33 你所期望的司法尊嚴

【本系列文章基於 Infinite monkey theorem 創作而成,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依據「無罪推定原則」,若要定罪,罪證必須「超越合理懷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超越,則可判有罪,反之,則必須判無罪。其意義在於避免冤獄之發生——寧縱放一百,毋錯抓一人。

然而我們必須承認,在此原則之下,仍無法保證無冤獄發生之可能。是故若要徹底避免冤獄之發生,則唯有根本消除刑罰之存在,然而這代表要縱放所有人,這是不能被接受的。但反之,若為了能減少縱放的比例,而降低無罪推定之標準,則又會增加誤抓之人數,這又是不可被接受的。

所幸,在這縱放與誤抓之間,我們找到了一個完美的平衡點,這個平衡點的名字叫「超越合理懷疑」。只要能抵達這個平衡點,準確微調,不多不少,我們就能迎向一個溫柔的新世界。而在這新世界裡,有著你所期望的司法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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